强烈遣责:从谭静案我所看到的,这篇狗P不通一文.
2008-04-13 23:11:24.0
原文: 
一个并未侦察终结的案件被很多人无限的夸大,我实在不明白其中代表着怎样的含义。社会主义建设包括法制的建设,我们的警方不可能对毫无证据的案件定性。这不光是我国警方如此,世界上任何一国的警方都一样。从此事我看到了很多中国人的精神,不错,你们是很爱国,是很有种,但是你们想过没有,事情还有其他很多种可能?我大学专业是法律,公检法我都呆过,我们的执法机构并非草包。凡事要冷静,越盲目事情会变得越乱。希望大家在分析一件与自己专业不对口的事件的同时能多听听专业人士的看法。在现在的中国没有亡国奴,没有汪精卫,有必诛之!相信我!!! 

霜风凄紧 发表于:2008-04-13 21:25:21[到顶部] [回复] [编辑] [删除]级别:一级士官 积分:285

  我自己先来反你。你凭什么说我漠视生命?你凭什么就一定肯定谭静是被那三个高丽人害死的?我说过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那三个人的罪行,我马上准备材料起诉。你有吗?你以为嚷着热闹就行了吗?来不来你就枪毙谁,你有这权利吗?我看你真是个法盲,是个暴徒。我已经讲了那几个高丽人可以出境的情况,你看了吗?你懂什么叫法律吗?你不是爱国,你是祸国!注意自己的言词,别害了下一代。。。



我看你学的什么鬼法律
我自己先来反你。为什么不能说你漠视生命?你凭什么说谭静不是被那三个高丽人害死的?你有证据能证明那三个人棒子没罪行,你有吗?你以为嚷着热闹就行了吗?难道你妈B能看出来事还能有其他的可能   
我想你所谓的另外一可能    就是她自杀 或者误掉下去的, 那你给出证明啊     她去了那3个棒子住的地方  掉下去的时候 只穿内衣  那3个棒子 肯定要澄清 证明自己没罪  才行  这个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亏你还是学法律的.
照你这么说现在是没有证据显示她是自杀 或者误掉下去    那JB 目击证人你警察把他放走了就是不对的  法律上面这个肯定成立的吧      你这呆B  真是忍不住想骂你这托

 报纸都说了是因为嫖资纠纷  3个人只出一个人的钱           象你这样的呆B分子 读书读傻了   
要是这个潭静是你姐或是你妹  看你在这里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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